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強社會保障法治建設,是落實全面依法治國要求、推進社會保障領域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社會保障治理效能、促進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加強社會保障工作,在法治軌道上推動社會保障事業健康發展。”全國人社系統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進社會保障領域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人民群眾享有更加可靠的社會保障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與改革同步,健全法律制度。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是維護公民社會保障權益、推動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法治保障。一方面,社會保障立法為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基本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為主干,《失業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等行政法規為支撐,《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企業年金辦法》《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配套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體系,實現社會保障立法與社會保障工作實踐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另一方面,堅持社會保障立法與改革同步推進。既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突出立法時效性,社會保障立法及時回應改革現實需求,確保改革始終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又注重立法對重大改革的引領,社會保障立法不僅要回應已經發生的改革實踐,而且應重視改革的發展趨勢,推動從“滿足性回應”到“引領性回應”的轉型,以亟待解決的問題為突破口,破除改革障礙,明確改革方向,引領改革前行并為改革預留空間。具體實踐上,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進一步加快立法進程,提高立法質量,通過加強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工作,強化社會保障制度的規范統一和剛性約束,增強信心、穩定預期。
落實責任制,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實施的關鍵在于執法。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確定后,高效、強有力的行政執法至關重要,而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則需要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從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來看,如何確保社會保障法律得到全面正確實施,已成為社會保障法治化的關鍵所在。其中,嚴格是執法基本要求,要打擊社會保障領域擠占挪用和詐騙套取等現象,有效震懾違法犯罪行為;規范是執法行為準則,嚴格執法標準、細化執法措施、完善執法程序,努力從源頭上解決隨意執法、粗放執法、執法不公等突出問題;公正是執法價值取向,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等,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文明是執法職業素養,既嚴格執法、不枉不縱,又改進執法方式,理性文明執法。從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來看,只有構建有效的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督體系,使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于法有據、依法行使、受法制約,才能確保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這需要健全內部權力制約機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有效化解行政爭議,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從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來看,社會保障工作性質和特點對社會保障行政執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這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業務能力培養、堅持嚴實作風,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社會保障行政執法隊伍,切實把“紙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
加強全民普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通過持續深入的社會保障法治宣傳引導,讓人民群眾深刻認識到社會保障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才能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氛圍上下功夫,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讓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原則走進千家萬戶,為人民群眾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最大程度地滿足維護人民群眾社會保障權益的需要,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和實際享有。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上見實效,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執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以自身實際行動帶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各級社會保障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基本素質、基本意識,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的理念,認真學習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熟練掌握業務工作中各種法律關系及程序,提高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的素養。在加大社會保障普法力度上出實招,從普法的對象、內容、形式到普法的效果等方面,都要適應新形勢,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運用新媒體新技術開展普法活動,建立典型案例發布制度,開展經常性以案釋法活動,推動法治宣傳教育貼近基層、貼近百姓、貼近生活。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護航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