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財政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9號)精神,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做好穩就業促增收、落實就業優先政策的部署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做好若干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延續實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6%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上年度裁員不超過1人或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實施上述穩崗返還政策的統籌地區,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應在1年以上。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參保企業的類型劃分,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等有關規定認定。無法確定企業類型的,由企業參保所在地經辦機構牽頭負責企業劃型工作。各地可采取后臺數據比對方式,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精準發放穩崗返還。
二、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當期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按照失業人員參保繳費累計年限確定:繳費不滿1年的按300元/人·月發放,繳費滿1年不滿5年的按600元/人·月發放,繳費滿5年以上(含5年)的按1000元/人·月發放。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按月發放不超過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標準為300元/人·月。保障范圍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當期參保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時享受,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不得與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同時享受,停發情形參照失業保險金停發規定執行。
三、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和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四、合理開展以工代訓。以工代訓是擴就業穩就業和提高培訓針對性的重要舉措,全省繼續實施《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實施意見》(黔人社發〔2020〕6號)中“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脫貧勞動力”“企業新吸納勞動者”“中小微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開展以工代訓政策。各地應充分結合資金規模、培訓任務統籌合理開展。以工代訓注重崗位工作訓練,無需單獨組織開展培訓。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無需提供培訓計劃和發放培訓合格證書。以工代訓補貼不計入勞動者每年3次培訓補貼范圍。
五、繼續實施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政策。落實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易地搬遷人口、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后生”中的農村學員、退捕漁民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培訓生活費補貼政策,補貼標準為40元/人·天。所需資金按規定從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或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六、繼續實施就業見習補貼提前發放政策。支持企業擴大見習崗位規模,鼓勵見習單位留用見習人員,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并按規定給予留用獎勵。
七、支持畢業生基層就業和升學入伍。加大社會工作、文化旅游、鄉村規劃、農技推廣、法律服務等鄉村振興急需崗位開發力度,穩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規模,2021年,全省“三支一扶”計劃招募800人。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貴州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調生”等基層服務項目。適度擴大碩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規模,按照國家部署組織開展一年兩次征兵,突出各級各類學校畢業生征集,提高大學畢業生征集比例,拓寬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入伍通道,全省2021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不低于1600人。
八、支持畢業生自強自立、就業創業。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精準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服務,按規定落實場地支持、租金減免、創業補貼、場租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到12個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領辦、創辦農業企業,重點圍繞農產品流通、農業種養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領域創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1萬元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招用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7800元,稅收優惠政策延續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選擇靈活的繳費方式,參保時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繳納基數,可選擇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繳費。
九、政策實施期限。上述第一至七項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對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滿的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可繼續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滿為止。鼓勵各地根據就業工作需要,按規定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各地要繼續落實好各項長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重點群體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吸納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稅收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社會保險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補貼等。要梳理調整本地區就業政策清單,及時通過多種渠道公開發布。持續加大就業政策宣傳落實力度,分類精準推送政策信息,提升就業政策知曉度和到達率,推動更多政策網上辦、自助辦、幫辦快辦,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化水平,促進就業大局持續穩定。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軍區動員局